專 業 | 層 次 | 招生人數 | 合計 | ||||||
上海 | 浙江 | 江蘇 | 江西 | 河南 | 安徽 | 山東 | |||
藝術設計 | 四年制本科 | 111 | 10 | 10 | 3 | 3 | 3 | 10 | 150 |
繪畫 | 四年制本科 | 11 | 3 | 2 | 3 | 2 | 2 | 2 | 25 |
應用藝術設計 | 三年制高職 | 35 | 5 | 5 | 5 | 5 | 5 | 0 | 60 |
合 計 |
| 157 | 18 | 17 | 11 | 10 | 10 | 12 | 235 |
二、報名、考試
(一)招生對象和條件
1、符合2012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報名條件;
2、具有高中畢業或同等學歷,并有一定的美術基礎;
3、體檢要求按教育部、衛生部等頒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
(二)報名、考試
1、專業考試:須參加2012年考生所在省市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招生統一報名、考試。
2、文化考試:須參加2012年考生所在省市普通高校招生統一文化考試。
三、錄取
1、文化考試各科成績按規定計入錄取總分。英語單科成績50分以上。錄取不分文理,專業和文化成績按5∶5比例計入錄取成績,擇優錄取。同分情況下,先參考美術專業總分,依次再參考英語、語文成績。
2、上海考生取得上海藝術類專業統考本科合格證、文化投檔成績達到上海市第二批本科錄取控制分數、英語單科成績50分以上,直接錄取。
3、上海考生專業成績達到上海市藝術類專業統考前150名,文化投檔成績達到上海市藝術類最低控制分數線以上,直接錄取。
4、文化投檔成績達到所在省市藝術類最低控制分數線以上,高中階段獲得校級三好學生、校級優秀學生干部稱號的考生(以錄取時電子檔案為準),給予投檔線上文化成績加5分后排序錄取。
5、凡具有文藝和體育特長(近三年市級以上競賽得獎)的考生,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成績計算方法:
合成總分=( | 專業成績 | ×50% + | 高考文化成績 | ×50% )×100 |
專業滿分 | 高考文化滿分 |
6、 浙江、江蘇、江西、河南、安徽、山東考生成績計算按各省藝術類專業統考成績為準,錄取標準參考各省招辦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