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12年省外普通高等藝術院校、普通高等學校藝術專業在廣東省招生考試工作有關事項
各地級以上市及順德區招生辦公室(考試中心),各有關高等學校,各考點:
為了進一步做好2012年我省藝術類(包括美術類、音樂類,下同)招生考試工作,保證省外普通高等藝術院校、普通高校藝術專業在我省招生考試工作的順利進行,根據教育部的有關規定和我省實際情況,現就2012年省外普通高等藝術院校、普通高等學校藝術專業在我省招生考試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名考試
1.從2012年起,藝術類考生可參加文科類或理科類文化課考試,文化課錄取分數線統一按文科類劃定。文科類考生的文化課考試科目為“3+文科綜合”,即語文、文科數學、外語、文科綜合;理科類考生的文化課考試科目為“3+理科綜合”,即語文、理科數學、外語、理科綜合。
藝術類考生報名時統一派發藝術類考生號(根據類別不同,分音樂類和美術類考生號),在報名時可在考生科類中選擇文科類或理科類。
2.省外普通本科高等學校(含教育部規定的31所獨立設置的藝術院校及參照院校)在我省招收藝術類考生,凡省術科統考涉及到的專業(省術科統考涉及專業的認定說明見附件2),可認可我省統一組織的術科考試(指專業考試,下同)成績(我省藝術統考情況見附件4,下稱“省術科統考”),或在省術科統考合格生源范圍內由學校再行組織專業考試(下稱“術科統考+單考”),確定本校藝術專業合格考生;凡省術科統考未涉及的專業則可由學校自行組織專業考試(下稱“術科單考”)并確定本校藝術專業合格考生。
省外普通高校的藝術類高職(專科)專業以及民辦高校、獨立學院的藝術類本科專業,省術科統考涉及到的專業實行“術科統考”;省術科統考未涉及的專業高校可實行“術科單考”。考生除報考省術科統考未涉及的專業可不參加省術科統考外,報考省術科統考涉及的或認可省術科統考成績的專業,考生必須參加全省藝術類術科統考。
3.我省普通高考藝術類考生統一報名時間為2011年12月1日-10日。凡報考藝術類專業考生,均需填報藝術類考生對應項信息點。報考省藝術類術科統考涉及到的藝術類院校(專業)的考生,必須報名參加省藝術類術科統考。為提高考生被錄取機會,擬報考藝術院校(專業)術科單考的考生,凡報名時無法確定所報考專業是否屬省術科統考涉及的專業,考生應先報名參加省藝術類術科統考。報考術科單考院校的考生可憑單考準考證(附件8)到有關院校或考點參加術科單考。
4.招生院校術科單考不得接受沒有我省單考準考證的考生報名考試,廣東省招生辦公室不承認沒有我省單考準考證的考生的單考成績,遺留問題由招考院校負責處理。
5.省外藝術單考院校在接受廣東省考生藝術術科單考報名時,應向考生索取廣東省2012年普通高考考生號、身份證號并檢查考生的術科統考本科合格證(省統考未涉及的專業除外)。省外藝術院校組織的藝術術科單考必須于春節后進行并于3月底前完成。我省將于2012年2月1日前公布藝術類本科專業招生省藝術術科統考合格考生名單。各高校可通過廣東省教育考試院網站(www.eeagd.edu.cn)了解合格考生情況。
6.組織藝術術科單考的院校須按規定時間上報本校術科單考合格考生考試成績。合格考生的考試成績及考生號、身份證號等有關報考信息,招生院校必須于2012年4月15日前嚴格按照教育部《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考試合格考生信息備案數據庫結構》(見附件1)的要求報送廣東省招生辦(E-mail: haoxiang04@163.com),書面材料加蓋學校公章后寄送:廣州市中山大道西69號廣東省教育考試院高招部體藝組,郵編:510631。逾期不報,我省將不承認該校考生術科單考成績。我省將根據招生院校的術科單考合格名單和考生號提供考生文化課成績給第一志愿的招生院校。單考院校提供的無報名信息的合格考生名單,我省不予認可,由此產生的遺留問題由招生院校負責處理。
7.認可我省術科統考成績的省外高校,藝術術科成績應采用我省藝術類術科統考成績,并在向廣東省招生辦公室申報招生生源計劃時注明,以便廣東省招生辦公室在公布招生專業目錄時一并公布,便于考生報考。
8.我省藝術類專業術科統考本科合格線劃線原則。省招生辦公室將根據教育部有關要求,結合我省當年美術類、音樂類參加術科統考考生考試成績情況,按一定比例確定本科專業術科統考合格線。
二、省外院校在我省組織校考的設點原則
1.所有擬在我省招生的藝術單考院校,須以書面形式于2011年12月20日前由學校招生辦公室向廣東省招生辦公室申報所招藝術類專業術科考試科目內容(申報表見附件6),確定所招專業是否屬省術科統考涉及的專業后及時向考生公布。所有擬在我省組織術科考試的高校,須在廣東省教育考試院指定的考點進行。我省考點統一安排在廣州美術學院、星海音樂學院(大學城校區)、華南師范大學、廣州城市職業學院(濱江校區)、廣州市美術中學、深圳市行知職業技術學校、深圳市平岡中學、韶關市中等職業技術學校(原韶關鐵路一中)、佛山市南海區藝術高級中學、惠州市博羅縣華僑中學進行(具體聯系方式見附件5)。招生院校可自行與所選定考點聯系,確定有關事宜后由考點于2012年1月1日前統一報廣東省教育考試院批準、備案(格式見附件7),接受廣東省招生考試管理部門的監督檢查。凡在未經廣東省教育考試院批準的考點進行考試的院校,我省將不承認該校考生術科單考成績。
2.根據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31所獨立設置本科藝術院校及清華大學等13所經教育部批準的院校報我省教育考試院備案后,可在我省設點組織校考。
3.31所獨立設置本科藝術院校及清華大學等13所經教育部批準的院校以外的其他公辦本科院校,原則上只在院校所在地設點組織校考;如需在我省設點考試的,必須報經我省教育考試院同意后,方可在我省設點組織校考。
4.民辦高校、獨立學院及高職(專科)院校如招收我省術科統考未涉及的其他專業,需要自行組織校考的,須報我省教育考試院同意后,原則上在院校所在地設點對我省考生組織校考。
5.凡在我省設點考試的招生院校,原則上只能在我省指定的考點單位組織我省考生進行專業校考。
6.在我省設置術科校考考點的高校,須嚴格按照教育部規定的比例要求,確定術科合格考生名單。我省將以高校上一年度在我省實際錄取人數為基數復核高校頒發的術科合格證人數,高校頒發術科合格證比例不得超過1:4。超過比例頒發術科合格證,且當年實際錄取的人數未達到比例內的,下一年度不得在我省設點校考。
三、招生計劃
1.凡2012年擬在我省招收藝術類考生的省外普通高等學校(含面向全國招生),須于2012年4月15日前按照教育部要求向廣東省招生辦公室申報招生生源計劃(我省藝術類分別按美術類和音樂類劃線,請各高校按美術類專業和音樂類專業分開填報),并由廣東省招生辦公室于考生填報志愿前向社會公布。符合教育部規定可不編制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即全國計劃)的獨立設置本科藝術院校,如有我省生源參加學校專業校考,并取得合格成績的,學校應在4月15日前與我辦聯系公布招生專業及計劃的方式,以便考生填報志愿。未經廣東省招生辦公室向社會公布的院校及專業,不得招收我省生源,遺留問題由高校負責處理。
2.術科單考院校,且有我省理科合格生源的,向我省申報招生生源計劃時,需申報相應招生專業,由省招生辦公室公布,否則不得招生。
四、錄取批次安排
2012年藝術類院校(專業)的錄取安排在同批次普通院校(專業)同時進行。藝術類考生報考同一大批次院校志愿時,只能單獨選擇填報藝術類專業志愿或單獨選擇填報普通文理類專業志愿,即不能在同一大批次內既報藝術類專業又報文理類專業。我省根據不同層次高校和術科考試方式(統考、統考基礎上單考、單考三種方式)將高校藝術類專業的錄取設置為五大批次十二小批次(考生志愿表見附加3):
1.第一批本科:獨立設置本科藝術院校、“211工程”院校、其他重點院校以及經我省批準的參加第一批錄取院校的藝術類專業。下設三小批次:
第1小批次:省術科統考合格基礎上單考的藝術類本科專業,院校志愿數為1個;
第2小批次:院校單考的藝術類本科專業,院校志愿數為1個;
第3小批次:使用省術科統考成績錄取的省內外高校的藝術類本科專業,院校志愿數為2個。
2.第二批本科A類:一般本科公辦院校藝術專業。下設三小批次:
第1小批次:使用省術科統考成績錄取的省內外高校的藝術類本科專業,院校志愿數為2個;
第2小批次:省術科統考合格基礎上單考的藝術類本科專業,院校志愿數為1個;
第3小批次:院校單考的藝術類本科專業,院校志愿數為1個。
3.第二批本科B類:獨立學院、民辦高校本科藝術專業。下設兩小批次:
第1小批次:使用省術科統考成績錄取的省內外高校的藝術類本科專業,院校志愿數為2個;
第2小批次:院校單考的藝術類本科專業,院校志愿數為1個。
4.專科A類:所有公辦專科院校藝術專業。下設兩小批次:
第1小批次:使用省術科統考成績錄取的省內外高校的藝術類專科專業,院校志愿數為2個;
第2小批次:院校單考的藝術類專科專業,院校志愿數為1個。
5.專科B類:獨立學院、民辦高校專科藝術專業。下設兩小批次:
第1小批次:使用省術科統考成績錄取的省內外高校的藝術類專科專業,院校志愿數為2個;
第2小批次:院校單考的藝術類專科專業,院校志愿數為1個。
藝術類院校(專業)五大批次的每一大批次錄取結束后,我省將對未完成計劃的省術科統考專業進行征集志愿錄取,征集志愿設置兩個院校志愿。
五、錄取
各院校要認真貫徹德、智、體全面考核、擇優錄取的原則,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體檢合格、文化課和術科考試成績達到錄取分數線的情況下,根據考生術科成績和文化課成績擇優錄取。
根據《廣東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改革調整方案》的要求,各批次藝術類專業錄取資格的必要條件:文科類考生必須參加物理、化學、生物三門學科的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理科類考生必須參加政治、歷史、地理三門學科的高中學業水平考試,且至少分別有兩門學科成績達到D級及以上等級。
我省2012年普通高考藝術類招生繼續實行遠程網上錄取,各招生院校要積極創造條件,完善管理措施,自行進行網上錄取,我省不接受招生院校的錄取委托。藝術類網上錄取的步驟和要求為:
1.實行省術科統考的院校,文化分、術科分錄取分數線由省招委會根據藝術類考生文化課、術科統考成績和招生計劃情況,按一定比例劃定。錄取時,考生檔案按照我省藝術類招生錄取投檔原則投檔,由招生院校擇優錄取。
2.實行“術科統考+單考”的高校,文化分按教育部規定執行,術科分在我省術科統考合格的基礎上,認可單考院校的合格成績,廣東省招生辦公室將文化分上線,省術科統考合格且學校單考合格的考生按考生志愿順序一次性投檔給招生院校,由招生院校根據本校招生章程公布的錄取原則擇優錄取。
3.實行術科單考的院校,文化分按教育部規定執行,術科分由招生院校自行確定。廣東省招生辦公室根據院校提供的專業術科合格考生名單及文化分上線情況,將雙上線考生按考生志愿順序一次性投檔,由招生院校根據本校招生章程公布的錄取原則擇優錄取。
4.以上三種招生類型的院校憑廣東省招生辦公室確認的錄取名冊或經過我省網上錄取系統確認的名單,發放錄取通知書。我省同意備案錄取之前,院校不得向考生發放錄取通知書。不按我省規定程序辦理的,遺留問題由院校負責處理。
5.各有關高校藝術類專業,須嚴格按照教育部審核公布的專業目錄執行。可按藝術類專業招生辦法招生的非藝術類專業,按《教育部關于公布普通高等學校可繼續按藝術類專業招生辦法招生的非藝術類本科專業名單的通知》(教高函[2009]25號)文件執行,教育部文件規定以外的其他所有非藝術類專業不得按照藝術類專業招生辦法錄取考生。
6.對于未經教育部和我省招生辦公室批準,擅自組織術科單考的招生院校,我省將不予承認單考成績,遺留問題由招生學校負責處理,造成重大社會影響的,停止其下一年度在我省的招生資格。
藝術類專業招生考試關系考生切身利益,各招生院校要加強對藝術專業招生考試全過程的領導,對命題、報名、考試、錄取各環節,要精心組織,強化管理,認真做好相關宣傳、解釋工作,確保藝術專業招生考試順利進行,確保公平、公正,維護考生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