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浙江工業大學美術類本科專業錄取情況
省份 | 科類 | 錄取分 |
浙江 | 設計學類(文) | 572.25 |
設計學類(理) | 579.75 | |
江蘇 | 設計學類(文) | 530.4 |
湖南 | 設計學類(文) | 528.5 |
河北 | 設計學類(文) | 517.5 |
山東 | 設計學類(文) | 411.4 |
設計學類(含環境設計、公共藝術、視覺傳達設計、動畫4個專業)錄取原則
我校專業考試均采用各省藝術統考成績,不另行組織校考。報考對象和條件參照各省藝術類統考安排和要求執行。
我校按設計學大類招生,對專業成績與文化成績均上線的考生錄取時按綜合總分從高分到低分,參考有關科目成績及德智體綜合衡量,擇優錄取。綜合總分=文化成績總分(高考總分按750分制計)×50%+統考專業成績(總分按100分制計)×7.5×50%。
英語單科成績原則上要求在75分以上(含75分,單科總分按150分制計)。浙江省的考生錄取辦法以浙江省教育考試院正式文件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