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福建師范大學不單獨組織美術類專業校考,承認各招生省份美術統考成績。要求考生文考成績、專業統考成績分別不低于省定藝術類專業本科文考成績控制線、本科專業統考成績控制線。具體美術類本科專業在各省錄取辦法如下:
福建省:在考生文考成績不低于福建省本科一批最低錄取分數控制線70%且本科專業統考成績達省里劃定控制線的基礎上,按專業統考成績從高到低排序,擇優錄取。在專業統考成績相等的情況下,按相關科目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進行排序。相關科目成績的排列順序:文考成績、語文、外語。
江西、湖南、四川、河南、廣東等5個省份:只招藝術文科考生,承認考生所在省份美術類專業統考成績,根據各省投檔情況,按文考專業綜合分(文考專業綜合分=文考成績÷文考總分×750×40%+專業統考成績÷專業統考總分×750×60%)從高到低排序,擇優錄取。在文化專業綜合分相等的情況下,按相關科目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進行排序。相關科目成績的排列順序:本科專業統考成績、語文、外語。
湖北、安徽、浙江等3個省份:只招藝術文科考生,承認招生省份美術類專業統考成績,根據生源省份投檔規則和綜合分計算辦法執行,按投檔分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