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清華大學美術學院設計學類本科招生錄取辦法調整通知
按照教育部2015年1月15日下達的“關于做好2015年高校部分特殊類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15〕1號)中“同一高校同一藝術類專業應采用同一種錄取辦法”的要求,經學校研究決定,美術學院2015年本科招生“設計學類”專業錄取辦法統一調整為:
語文、外語單科成績達到我院規定的最低分數線要求,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到低順序錄取(文理科統一劃線。綜合成績相同且計劃余額不足時,優先錄取專業成績高的考生)。
對于設計學類“專業課成績保留一年”的考生,第二年報考我院時,按照上述錄取辦法執行。
其他專業錄取辦法不變。
特此公告,望廣大考生周知。
清華大學美術學院招生辦公室
2015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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