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音樂專業考試大綱
Ⅰ.考試性質
湖南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音樂專業統一考試(以下簡稱音樂聯考)是面向全省報考普通高等學校音樂類專業的考生組織的專業基礎技能測試,是我省普通高考的重要組成部分.音樂聯考主要考查考生:音樂基礎理論的掌握程度;音樂聽覺能力,識譜能力,演唱或演奏能力及表現能力;嗓音條件或器樂演奏的生理條件等.
本大綱只對音樂基礎理論,視唱,練耳及理論作曲的考試內容和要求作出規定.
Ⅱ.音樂基礎理論
一,考試目的
考查考生對本科目的基本概念和基本理論的掌握情況,以及綜合運用所學知識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
二,考試內容與要求
(一)音樂名曲聽辨(約占本科目10%)
通過音樂名曲片段的音響資料,檢測音樂專業考生的基本音樂文化素養,主要考查:①音樂的曲名和作者等;②世界各民族音樂,傳統音樂的曲名和藝術種類或音樂曲目所屬的民族,國家,地域等.音樂名曲目錄同湖南省普通高中課程標準實驗教科書《音樂鑒賞》中的MP3目錄.
(二)音與記譜法(約占本科目30%)
1.音的高低
音的產生原理,樂音與噪音,樂音的特性
樂音體系,音列,音級,半音,全音,變音與等音等
音的分組,能在指定的譜表中寫出指定音的音名與組別或根據指定的音名與組別找到它們在譜表中的位置
四種常用的譜表:高音譜表,低音譜表,中音譜表與次中音譜表
2.音的長短
簡譜與五線譜中的基本音符與休止符的意義及其規范寫法
附點與復附點的作用
基本音符與附點音符的特殊劃分
自由延長記號與連音線的作用
3.節奏,節拍與音值組合法
節奏,節拍,拍,拍子,小節線,單拍子,復拍子,混合拍子,散拍子,變拍子,交錯拍子與不完全小節等
拍號的概念,寫法與意義
切分音的概念及規范寫法
理解音值組合法的意義并掌握常見的單拍子,復拍子與混合拍子的正確的音值組合法
4.裝飾音,演奏法記號,省略記號與音樂術語
倚音,波音,顫音與回音等裝飾音記號
斷音,連音,保持音,滑音與琶音等演奏法記號
移動八度或重復八度記號,段落反復記號與音或音型反復記號等省略記號
常用的力度標記與速度標記
(三)音程與和弦(約占本科目20%)
1.音程
自然音程,變化音程,協和音程與不協和音程
音程擴大與縮小
識別和構成單音程與復音程
音程轉位
等音程
2.和弦
原位與轉位三和弦的識別與構寫
原位與轉位七和弦的識別與構寫
等和弦識別與構寫
(四)調式調性(約占本科目40%)
1.調式調性基礎
調式,調式音階,調式音級與調性等概念
大,小調音階音級的標記,名稱及分類(正音級與副音級,穩定音級與不穩定音級)
大,小調式的概念,音階結構,調式色彩及音級傾向關系
民族調式音階的音級標記(以主音為第I級或以宮音為第I級)與階名(正音:宮,商,角,徵,羽;偏音:清角,變徵,閏,變宮)
五聲調式的概念,音階結構及特點
六聲調式的音階結構(1.加清角;2.加變宮)
七聲調式的音階結構(清樂音階:加清角和變宮;雅樂音階:加變徵和變宮;燕樂音階:加清角和閏)
調號的產生規律及四種常用譜表的寫法
大,小調式與民族調式記寫調號的方法
運用調號或臨時變音記號構成大小調式與民族調式音階的方法
2.調的關系
關系大小調的概念,能熟練地判斷大調的關系小調或小調的關系大調
同宮系統調的概念,能熟練地找出調式的同宮系統各調
同主音大小調式與同主音民族調式的概念,能熟練地找出調式的同主音關系調
大,小調式與民族調式近關系調的概念,能熟練地找出調式的所有近關系調
3.調式調性分析
在大小調式與民族調式的范圍之內,分析調式音階所屬的調性
在自然,和聲大小調與五聲調式的范圍之內,分析音組(或旋律片段)所屬的調性
分析大小調式的旋律(可含有調式特性變音之外的其他裝飾性變音),能熟練地分析它們所屬的調式調性
分析五聲,六聲調式的旋律,能熟練地分析它們所屬的調式調性
分析大小調式近關系轉調的旋律(可含有調式特性變音之外的其他經過性變音或輔助性變音),能熟練地分析它們所屬的調式調性
4.譯譜與移調
能熟練地將簡譜譯成五線譜或將五線譜譯成簡譜
移調的概念,四種不同的移調方式,即"移動音程的移調","改變調號,不改變音位的移調","為常見的移調樂器進行的移調","等音調移調"
5.調式中的和弦
在自然大小調與和聲大小調中所能產生的三和弦與七和弦,及它們的和弦標記
三,考試形式及題型
1.考試形式:閉卷筆試.
2.考試題型:選擇題,填空題,寫作題,分析題等.
四,考試分值及時量
1.考試分值:滿分100分.
2.考試時量:120分鐘.
五,題型示例
題型一:音樂名曲聽辨題(每首連續播放2遍).
1.第一首播放的交響曲是由德國作曲家 創作的 .
2.第二首播放的說唱音樂是產生于湖南本土的 ,曲目名稱為 .
題型二:單項選擇題(在每小題列出的四個備選答案中,只有一個符合題意的答案,請將正確答案的序號填在括號內.)
1.物體震動的頻率決定音的……………………………………( )
A.強弱 B. 高低 C. 長短 D. 音色
題型三:多項選擇題(在每小題列出的四個備選答案中,至少有兩個符合題意的答案,請將正確答案的序號填在括號內.多選,少選不給分.)
1.下面對#C--be兩個音的表述,正確的有……………………( )
A.變化音程 B. 減三度 C. 變化全音 D. 音數為1的音程
題型四:填空題
1.在F音上構成的小三和弦可以作為( )大調的III和弦,同時又可以作為( )和聲小調的IV和弦.
題型五:寫作題
1.用調號形式,構成指定音階.
f和聲小調 B旋律大調(下行)
F徵六聲(變宮) #G角七聲燕樂
題型六:分析題(分析下列旋律的調式,調性)
Ⅲ.視唱
一,考試目的
考查考生視譜即唱的能力,主要包括基本的音準感,節奏感及音樂表現力.
二,考試內容與要求
(一)考試內容
三條曲目:
1.簡譜視唱;
2.無調號的高音譜表視唱;
3.一個升號或一個降號的高音譜表視唱.
(二)考試要求
1.采用常見的節拍,曲目長度為二至四個樂句,音域在小字組的a至小字二組的e之內.
2.以常見的節奏形態與流暢的旋律進行為主要內容,并應掌握附點音符,切分音,三連音,休止符,音程大跳(八度之內)及簡單的變化音.
3.調式涵蓋自然大,小調,和聲小調及民族調式.
三,考試形式與要求
1.單獨視唱,不給預習時間.
2.演唱之前由主考老師在鋼琴上彈出該條曲目的主和弦及第一個音.
3.揮拍或擊拍形式均可,個別考生由于嗓音條件所限,也可自行定調.
4.一個升號或一個降號調的視唱,首調或固定唱名法由考生自定,在計分上沒有區別.
四,考試分值
1.簡譜視唱:40分.
2.無調號的高音譜表視唱:30分.
3.一個升號或一個降號的高音譜表視唱:30分.
Ⅳ.練耳
一,考試目的
通過對音程,和弦,節奏,曲調的聽辨聽寫,考查考生的音準感,節奏感,音樂記憶力,記譜法以及對音樂的理解能力.
二,考試內容與要求
(一)基礎知識部分(約占本科目50%)
1.旋律音程或音組聽寫
以基本音級為主,可出現個別變音(變音可用等音互換)
2.和聲音程聽寫
由基本音級構成的各種單音程
3.和弦聽寫
由基本音級構成的各種密集排列的三和弦,七和弦原位與轉位
4.節奏聽寫
2/4,3/4拍子,常用的節奏形態及附點音符,切分音,三連音,休止符等
5.旋律聽寫
2/4,3/4拍子,在C自然大調,a和聲小調以及C宮系統各調式中,可出現經過或輔助性變音.旋律中的節奏以基本節奏形態為主,包含附點音符,切分音,三連音,休止符等
(二)基本能力部分(約占本科目50%)
第一部分 填空
1.旋律音程
在指定的基本音級或變化音級之間構成
2.和聲音程
在指定的基本音級或變化音級上方或下方構成
3.和弦
在指定的基本音級或變化音級上構成三和弦,七和弦的原位與轉位
4.節奏
在2/4,3/4,4/4, 3/8,6/8等單,復拍子范圍內(可含較復雜的節奏)
5.旋律
在2/4,3/4,4/4 ,3/8,6/8等單,復拍子范圍內構成的三個升降號以內各調性的旋律(可含變音以及較復雜的節奏)
第二部分 判斷或選擇
1.旋律音程
一個升降號調性范圍內的各種音階(包括自然,和聲與旋律音階),音列或音組
2.和聲音程
基本音級或變化音級上構成的單音程的音高或性質
3.和弦
基本音級或變化音級上構成的各種三和弦,七和弦原位及轉位的音高或性質
第三部分 改錯
三個升降號范圍內的大小調(包括自然,和聲與旋律大小調)及民族調式旋律中的音高和節奏
三,考試形式及題型
1.考試形式:閉卷筆試.
2.考試題型:聽寫題,填空題,選擇題,判斷題,改錯題等.
四,考試分值及時量
1.考試分值:滿分100分.
2.考試時量:30分鐘.
五,題型示例
題型一:聽寫題
1.和聲音程:共5個,彈3遍,每遍前給標準音,用全音符記譜.
2.節奏:彈3編,每遍前有4拍預備拍,用五線譜或簡譜記譜.
題型二:填空題
1.和弦:根據音響填出和弦中所缺的音符,共5組,連續彈3遍.
2.旋律:根據音響填出所缺的旋律,給預備拍,連續彈3遍.
題型三:判斷題
1.旋律音程:根據音響,對所給出的音組進行判斷,每個彈3遍,每遍前給標準音.
× √
2.和聲音程:根據音響,對所給出的音組進行判斷,每個彈3遍,每遍前給標準音.
× √ × √ ×
大二 純四(純五) 大七(小七)
題型四:改錯題
1.旋律改錯:根據音響修改旋律中的錯誤,并寫出正確的答案,連續彈3遍.
參考答案:
Ⅴ.理論作曲
一,考試目的
考查考生對作曲技術理論知識的掌握情況和作曲技法的把握能力,了解考生對音樂的感悟能力和創作潛質.
二,考試內容與要求
和聲:傳統功能和聲一級關系轉調之前(含一級關系轉調)的內容.
四部和聲寫作:要求掌握四部和聲的一般寫作原則,能正確劃分樂句結構,合理安排終止式,和聲配置的功能邏輯合理,聲部連接自然.
和聲分析:能正確分析多聲部音樂作品的調式調性,并對和弦作出標記.
作曲:包括歌曲創作與器樂曲創作兩部分.
歌曲創作:為指定歌詞譜曲.要求詞曲結合得當,旋律流暢自然,性格鮮明,形象生動,結構完整,適于演唱.
器樂曲創作:將指定動機發展成結構完整的短小多聲部器樂曲或鋼琴小品.能合理運用動機發展的常用手法,能表達一定的意境或情緒,符合樂器的演奏特點.
鋼琴:要求具備一定的演奏能力,能較準確地把握和表現樂曲的情感內涵.需準備樂曲,練習曲各一首,曲目難度不低于車爾尼練習曲(849)程度.
三,考試形式及時量
和聲:閉卷筆試,考試時量180分鐘.
作曲:閉卷筆試,考試時量180分鐘.
鋼琴:面試.
四,題型與分值
1.和聲(占專業總分的25%)
(1)為指定旋律配和聲
(2)為指定和弦序列作四部和聲連接
(3)和聲分析
2.作曲(占專業總分的25%)
(1)為指定歌詞創作歌曲
(2)將指定動機發展成器樂曲
3.鋼琴(占專業總分的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