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美術高考網從江西省教育考試院獲悉,江西省公布了2013年音樂類及美術類專業統一考試大綱,大綱詳細說明了考試科目、評分標準、考試內容及要求等。其中美術統考需考速寫、素描和色彩3個科目,每個科目滿分均為100分,評分標準分為5檔。音樂統考分為音樂學、音樂表演、舞蹈、體育表演(分體育舞蹈和健美操2個方向)、戲劇表演、廣播電視編導6個專業,考試科目及計分標準根據不同專業單獨設定。
美術高考統考共3個考試科目,滿分300分。科目一速寫,科目二素描,科目三色彩,滿分均為100分。評分標準上細分為5檔,分別是:90-100分、80-89分、70-79分、60-69分、60分以下。
速寫的考試內容為人物動態速寫,素描的考試內容為靜物組合。考試材料及用具要求用素描紙(考場提供)、限用鉛筆或炭筆(考生自備)、畫板或畫夾及相關繪畫用具(考生自備);色彩考試內容為靜物,考試材料及用具要求用水粉紙或水彩紙(考場提供)、水粉或水彩顏料均可(考生自備)、畫板或畫夾及相關繪畫用具(考生自備)。三科考試時考生均不得在卷面上噴灑任何固定液體。
音樂統考分為音樂學、音樂表演、舞蹈、體育表演(分體育舞蹈和健美操2個方向)、戲劇表演、廣播電視編導六個專業。
其中音樂學專業,專業考試成績占60%,《視唱、模唱》成績和《樂理、練耳與音樂常識》成績占40%。需要注意的是,音樂學在聲樂、器樂二科中以得分最高的一科為專業考試成績,另一科成績按加考科目成績計入專業考試成績。加考科目成績加分辦法:120分為及格成績,計2分,在此基礎上每增加2分計0.2分計入專業考試成績,未獲得120分的不計算加分成績。
音樂表演專業,專業考試成績占70%,《視唱、模唱》成績和《樂理、練耳與音樂常識》成績占30%。
舞蹈專業,專業考試成績占80%,《視唱、模唱》成績和《樂理、練耳與音樂常識》成績占20%。
體育表演專業,體育舞蹈方向,基本形態占10%,綜合素質占30%,專項技術(可以為單、雙人組合自編成套動作)為60%;健美操方向,基本形態占10%,基本素質占25%,專項技術占25%,成套動作占40%。
戲劇表演專業,播音與主持藝術方向,自備稿件朗誦占35%,即興主持占45%,形象與氣質占20%;空中乘務方向,自備稿件朗誦占35%,即興評述占45%,形象與氣質占20%,這三項總分乘以60%,再加上泳裝展示成績的40%,即為考生成績;服裝表演方向,自備稿件朗誦占35%,即興評述占 45%,形象與氣質占20%。
廣播電視編導專業,筆試占75%(文學常識+影視常識+寫作),面試25%(命題編講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