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區外藝術類專業招生院校必須于2020年12月25日前,向西藏自治區教育考試院提交申請(申請表格見附件3)并接受其指導和監督,嚴格按照自治區有關收費標準收取藝術加試費用。
(二)區外藝術類專業招生院校務必與西藏自治區教育考試院商定有關加試場地、考務安排等具體事宜。必須向社會公布藝術類專業招生簡章,簡章內容必須包括辦學類型、專業考試科目及要求、學校專業考試時間及地點、年度招生范圍、錄取規則、學費標準等詳細說明。
(三)我區高校西藏大學和西藏民族大學設藝術類專業加試校考。西藏大學2021年藝術類校考專業為繪畫專業;西藏民族大學2021年藝術類校考專業為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相關事宜以院校招生簡章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