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貴州省高考照顧政策已出臺,六類考生可獲高考政策照顧。報考體育、藝術類考生,除享受少數民族政策照顧外,不享受其他政策照顧。
享受照顧政策的六大類考生分別為:
一.符合下列條件的應屆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生,經審查公示后,可享受加分政策照顧:普通高中階段被評為省級優秀學生的;高級中等教育階段獲得全國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省賽區一等獎以及全國決賽一、二、三等獎者;高級中等教育階段獲得全國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含全國青少年生物和環境科學實踐活動)、“明天小小科學家”獎勵活動或全國中小學電腦制作活動一、二等獎者;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在國際科學與工程大獎賽或國際環境科研項目奧林匹克競賽中獲獎者;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參加重大國際體育比賽或全國性體育比賽獲前六名的(須出具參加比賽的秩序冊和成績冊)。
二.高級中等教育階段獲國家二級運動員(含)以上稱號,通過省招生委員會組織測試并認定的應屆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的畢業考生。
三.符合下列條件的考生,經審查公示后,可享受加分政策照顧。錄取時,符合投檔條件的,向高校提供檔案,由學校審查決定是否錄取:少數民族考生;歸僑、華僑子女、歸僑子女、臺灣省籍考生;烈士子女;自謀職業的退役士兵;在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軍區(含)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軍人。
四.符合下列條件的考生,經審查公示后,可享受省內高校加分政策照顧。錄取時,符合所報考省內高校投檔條件的,向高校提供檔案,由學校審查決定是否錄取:應屆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生,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獲得全國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含全國青少年生物和環境科學實踐活動)省賽區一等獎者;在我省農村連續居住五年以上,具有農村戶籍的獨生子女戶女孩考生和二女結扎戶女孩考生;僑眷考生。
五.對在我省三個自治州所屬各縣(市)及少數民族自治縣和貧困縣連續工作或任教十五年以上的漢族干部、公辦中小學教師和衛生技術人員,其子女高中階段在上述地區就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人事部門出具證明,經審查公示后,考生報考第二批本科省內高校,總分低于第二批本科最低投檔控制分數線10分以內的,且所報考的省內高校投檔線為第二批本科最低投檔控制分數線,可向該省內高校提供該生檔案,由學校審查決定是否錄取。凡已調離上述地區或其子女高中階段未在上述地區就讀的,均不得享受此項政策照顧。
六.符合下列條件的考生,經審查公示后,在與其他考生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退出部隊現役的考生;高中階段獲地級表彰的三好生和優秀學生干部;殘疾軍人、因公犧牲軍人子女、一級至四級殘疾軍人的子女,駐邊疆國境的縣(市)、沙漠區、國家確定的邊遠地區中的三類地區和軍隊確定的特、一、二類島嶼部隊現役軍人的子女,殘疾人民警察、因公犧牲的人民警察子女、一級至四級殘疾人民警察子女。
更多相關藝術類高考信息信息查詢請訪問:藝路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