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楚網導讀]昨日,我省2012年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招生(以下簡稱藝術高考)政策出臺,政策較去年保持相對穩定,各類聯考、高校校考時間集中在明年元月至3月進行。
我省2012年藝術高考對美術類本科、高職(專科)專業組織全省統考,對非美術類高職(專科)專業進行全省統一聯考,我省獨立學院和民辦高校招收音樂學、音樂表演、播音與主持藝術、廣播電視編導、表演(影視表演方向)、表演(演藝主持方向)、攝影和舞蹈等本科專業組織校際聯考。
全省美術統考已經結束,非美術類高職高專聯考時間為2012年元月7-13日。獨立學院和民辦高校非美術類本科專業校際聯考時間為2012年3月1日-4日。高校組織的藝術專業測試(以下簡稱“校考”)一般在元月至3月進行。
對使用統(聯)考成績的藝術類專業,錄取時綜合高考文化考試和統(聯)考兩部分成績后按一定比例投檔。投檔成績:(文化成績×40%+統考或聯考成績×60%)×2,投檔比例在1:1.5以內。
教育部批準39所院校的全部藝術專業和5所院校的部分藝術專業可自行劃定文化成績錄取控制分數線,其中包括湖北美術學院和武漢音樂學院。
藝術類專業錄取分三種模式,考生文化成績和專業成績均合格時,高校可按文化成績排序錄取,或按專業成績排序錄取,或者按文化成績和專業成績各占一定比例折合后排序錄取。各高校應將本校確定的藝術類專業錄取模式寫入本校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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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聯)考、校考成績認定看分明
教育部批準院校的藝術本科、高職(專科)專業 由高校單獨組織校考并確定合格生源,可以不考慮考生的統(聯)考成績;這些院校中沒有組織校考的院校可直接使用我省統(聯)考成績
安排在藝術本科(一)批次錄取院校(教育部批準院校除外)的美術類本科專業 可以在我省相應本科層次統考合格生源范圍內組織校考,確定本校專業合格考生;也可以不組織校考,專業成績直接使用我省統考成績
安排在藝術本科(二)、藝術本科(三)批次錄取院校(教育部批準院校除外)的美術類本科專業 學校不單獨組織校考,錄取時專業成績使用湖北省美術類統考成績
省內外院校(教育部批準院校除外)招收湖北省組織了統(聯)考的藝術高職(專科)專業 均不自行組織校考,錄取時專業成績使用全省統(聯)考成績
對我省未組織統(聯)考的非美術類本科專業和少數高職(專科)專業 由高校(獨立學院和民辦院校除外)自行組織校考;不自行組織校考的,由學校提出申請,認可一所其他學校同層次(指學歷層次相同,即本科或者專科,下同)、同專業名稱的合格生源
實行聯考的省內獨立學院和民辦高校招收非美術類本科專業 錄取時專業成績直接使用校際聯考成績
其他獨立學院和民辦院校(教育部批準院校除外)本、專科專業 均不能單獨組織校考,由學校提出申請,可以認可校際聯考合格成績,或者認可一所其他學校同學歷層次、同專業名稱的合格生源(楚天金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