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院校和招生計劃
(一)招生院校及章程
經教育部審定核準舉辦成人高等學歷教育的廣播電視大學、職工高等學校、職業技術學院、農民高等學校、管理干部學院、教育學院、獨立設置的函授學院和普通高校所屬的成(繼)教院(以下統稱成人高校)實行全國統一招生。
招生類型分專科起點升本科(以下簡稱專升本)、高中起點升本科(以下簡稱高起本)和高中起點升專科(以下簡稱高起專)三種。
在校學習形式分脫產、業余(包括半脫產、夜大學,下同)和函授三種,其中脫產最短學習年限為:高起本四年,高起專和專升本兩年;業余和函授最短學習年限為:高起本五年,高起專和專升本兩年半。
各成人高校應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關招生規定制訂本學校招生章程,并以適當方式向社會公布。招生章程必須如實反映本校的實際情況,內容包括辦學性質、招生范圍、學習形式、學制和年限、辦學地點、錄取原則、收費標準以及專業測試科目的時間、地點等。各成人高校應對招生章程的內容承擔責任并負責處理遺留問題。
各類成人高校在重慶市舉辦函授教育,必須向重慶市教委履行函授站登記手續,由市教委審核批準,并向社會公示后方可招生。
(二)招生計劃
教育部決定2010年在重慶市進行“成人高校招生考生志愿填報時間和分省分專業計劃編制方式的改革”試點(以下簡稱“計劃編制方式改革”),即在保持現有報名和考試時間不變的前提下,先由重慶市教育考試院(以下簡稱市教育考試院)組織考生報名,然后由計劃編制部門參照報名情況制定并公布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在考試結束后,再由市教育考試院具體組織考生填報志愿。
這項改革試點是為了使成人高校招生工作更好地適應社會需求和考生生源群體的變化,以進一步優化計劃和生源的關系,提高計劃的針對性,從而使成人高校招生工作更好地為考生和社會服務。
各在渝招生的成人高校,要按照教育部關于2010年試點省市計劃編制的要求,在當地教育行政部門的組織下,按規定的時間和工作要求編制計劃。
在報名工作開展前,教育部將向重慶市下達《重慶市2010年全國各類成人高校在渝招生專業目錄》(以下簡稱“專業目錄”);在考試結束后將向重慶市下達2010年在渝招生計劃(以下簡稱“招生計劃”),市教育考試院將根據“專業目錄”組織報名和考試,根據“招生計劃”組織志愿填報工作。
“專業目錄”和“招生計劃”將公布在如下網站:
(1)市教育考試院門戶網站(http://www.cqksy.cn);
(2)重慶招考信息網(http://www.cqzk.com.cn)。
“專業目錄”和“招生計劃”作為考生報考依據。重慶市不接收和公布非教育部下達的“專業目錄”和“招生計劃”。凡未列入教育部下達成人高校招生計劃的學校,一律不得在重慶市開展全國統一成人高等學歷教育招生錄取工作。
二、報名
(二)報名方式和時間
1.報名方式:網上報名與現場確認相結合。
2.網上報名時間
高中起點考生:8月5日至8月26日;
專科起點考生:8月5日至8月22日網上報名。8月23日至8月26日,由市教育考試院將專升本考生的報考學歷信息傳至教育部學歷認證中心進行網上審核。
3.現場確認時間:全體考生必須本人于8月27日至8月31日到所選報考區縣(自治縣)招生考試機構,進行數碼照相和報名信息簽名確認。
4.網上報名網址
(1)市教育考試院門戶網站(http://www.cqksy.cn);
(2)重慶招考信息網(http://www.cqzk.com.cn)。
(二)報考條件
符合下列條件的中國公民均可報考: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國家承認學歷的各類高、中等學校在校生以外的在職、從業人員和社會其他人員。
3.身體健康,生活能自理,不影響所報專業學習。
4.報考高起本或高起專的考生應具有高中畢業文化程度。報考專升本的考生必須是已取得經教育部審定核準的國民教育系列高等學校、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機構頒發的專科畢業證書或以上證書的人員。
5.報考成人高校醫學門類專業的考生應具備以下條件:
⑴報考臨床醫學、口腔醫學、預防醫學、中醫學等臨床類專業的人員,應當取得省級衛生行政部門頒發的相應類別的執業助理醫師及以上資格證書或取得國家認可的普通中專相應專業學歷;或者縣級及以上衛生行政部門頒發的鄉村醫生執業證書并具有中專學歷或中專水平證書;
⑵報考護理學專業的人員應當取得省級衛生行政部門頒發的執業護士證書;
⑶報考醫學門類其他專業的人員應當是從事衛生、醫藥行業工作的在職專業技術人員;
⑷考生報考的專業原則上應與其所從事的職業相適應。
(三)報名考試地點
考生一般應在戶口所在地報名并參加考試,也可以在工作或生活地就近報名參加考試。
(四)報名辦法
報名工作由各區縣(自治縣)招生考試機構具體組織實施。各區縣(自治縣)招生考試機構除做好現場報名工作外,還必須按規定對轄區內集體報名點進行管理和指導。
各區縣(自治縣)招生考試機構要對報名地與戶籍所在地不符的考生嚴格把關,杜絕大規模有組織的異地報考現象發生。
1.考生報名
請考生如實、準確填寫本人基本信息,并根據市教育考試院公布的“專業目錄”準確填報層次、類別和科類等報考信息,以及院校、專業和學習形式等“志愿意向”。
2.關于高起本兼報高起專
報考高中起點本科的考生,可以兼報高中起點專科。
3.志愿意向
無論考生報考高起本、高起專、專升本或高起本兼報高起專,只采集一個“志愿意向”。其作用一是統計生源分布,指導計劃編制;二是確定考試科目,指導考場編排,計算試卷數量等。
4.現場確認
完成報名信息采集和志愿意向填報的考生,按考區所規定的時間,到指定地點進行現場確認。屆時考生需攜帶本人《身份證》(或《臨時身份證》)、學歷證書或在職工作證明等,報考醫學門類專業的考生須按要求出具相關執業資格證書。
5.報考專升本的考生必須參加網上報名,并按網上報名系統的要求,在網上提交本人國民教育系列專科以上學歷證書的相關信息(非國家認可的地方專科學歷證書無效)。網上報名結束后,由市教育考試院匯總全市專升本考生信息,上傳教育部學歷認證中心進行網上審核,審核結果將在現場確認前反饋至各區縣(自治縣)招生考試機構。凡通過專升本學歷資格網上審核的考生,可以直接辦理后續報名手續;未獲通過的考生,可以向考區提出報考申請及相關保證,同時區縣(自治縣)招生考試機構必須告知考生:向教育部學歷認證中心授權的重慶唯一學歷認證機構——重慶市大學中專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申請學歷認證(咨詢電話:02363619592、聯系人:張老師);若考生在入學時仍不能通過教育部學歷認證中心的學歷認證,則錄取學校將取消其錄取資格,后果由考生自負。
6.農村基層機關事業單位在職人員的報考,采用現場報名的方式,考生除按規定提供報名所需的身份證明等材料外,還需提供所在單位和區縣(自治縣)人事局審核批準的《重慶市農村基層機關事業單位在職人員學歷教育申請表》,其報名程序、考試及錄取與其他考生一致。
7.根據衛生部的要求,醫學類成人高等教育學歷文憑將不能作為參加執業醫師、執業護士考試的依據。各區縣(自治縣)招生考試機構要書面告知有關考生,務請慎重填報。
8.各區縣(自治縣)招生考試機構要按市教育考試院的要求,認真檢查和核對考生信息,做到準確無誤。
9.各區縣(自治縣)招生考試機構對考生報名信息校驗后,打印出《考生報考信息確認單》(內含考試誠信承諾及考生需知曉事項等)及其副本,核實考生簽名,副本交考生保管,作為考生領取《準考證》的憑證,正本留存區縣(自治縣)招生考試機構。
10.各區縣(自治縣)招生考試機構要據實審核考生的基本信息和報考條件,告知考生相關政策及權益,并組織考生:(1)仔細核對報考信息;(2)現場數碼照相;(3)簽訂誠信考試承諾書;(4)現場確認報考信息并簽字。
(五)享受照顧政策考生的審核
凡符合享受照顧政策條件的考生,在錄取時可按規定享受加降分照顧,具體照顧政策詳見本通知“錄取辦法”部分。
1.貧困區縣(自治縣)戶籍考生,在戶籍地報名考試,可享受貧困地區照顧政策。報名時考生須出具本人戶籍頁原件;
2.少數民族聚居區的少數民族考生,憑本人身份證或戶籍頁原件報考,可享受聚居區少數民族照顧政策;
3.三峽庫區淹沒鄉鎮的搬遷移民考生可享受移民照顧政策。考生須提供由區縣(自治縣)移民局出具的相應證明;
4.凡符合“貧困區縣(自治縣)”、“聚居區少數民族”、“庫區搬遷移民”和其它照顧政策的考生,以及符合免試條件的考生,在現場確認時交驗相應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各區縣(自治縣)招生考試機構要指派專人對原件進行審核。審核工作按誰審核誰負責的原則進行,審核人員要在復印件上簽章,原件歸還考生,復印件由區縣(自治縣)招生考試機構留存一年備查(便函形式的證明材料留存原件);
5.為防范打擊弄虛作假行為,完善監督機制,提高工作效率,各區縣(自治縣)招生考試機構和市教育考試院將同時對申報享受照顧政策的考生及照顧項進行定期公示,只有通過公示的考生才能享受照顧。
(六)適應性考試及體檢
1.所有考生要認真進行考試的適應性練習,以正確掌握答題卡填涂方法(適應性練習的試卷及答題卡可從“重慶招考信息網”下載);
2.考生報名時不進行體檢。體檢工作由招生院校在新生入學后自行安排。
三、考試組織管理
(一)組織領導
各區縣(自治縣)招委、教委要高度重視成人高等學校招生考試的組織管理工作,加強與有關部門的協調,積極爭取各方面的支持,切實做到平穩有序,萬無一失。
(二)保障措施
各區縣(自治縣)招生考試機構要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加強保密室的建設和管理,完善安全保密規章制度,建立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建立突發事件的應急反應機制和報告制度。要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確保試題的絕對安全。一旦發生失(泄)密事件,事發單位必須在第一時間報市教育考試院,并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失(泄)密范圍的進一步擴大。凡出現失(泄)密事件,均按國家有關法規進行處理。
(三)考點設置
考點原則上應設置在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所在地,如確需在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所在地之外設置考點的,必須報市教育考試院同意。
各區縣(自治縣)招委和教委要切實按教育部和市教育考試院的有關規定,加強考點的建設和管理。全市所有成人高考考點要求具備電子監控。
(四)試卷安全保密
全國統考的試題(包括副題)在啟用及使用結束前按國家絕密級事項管理,答案及評分參考在考試結束前按國家絕密級事項管理,在考試結束后至使用結束前按國家秘密級事項管理;考生答卷(含答題紙、答題卡)在成績公布前按國家秘密級事項管理。
省級命題的試題(包括副題)在啟封并使用結束前按國家機密級事項管理,答案及評分參考在考試結束前按國家機密級事項管理,在考試結束后至使用結束前按國家秘密級事項管理;考生答卷(含答題紙、答題卡)在成績公布前按國家秘密級事項管理。
成人高考的所有試題、答案及評分參考均由市教育考試院委托具有保密印刷資質的單位生產印制。
(五)督考巡考
考試的具體要求和安排嚴格按《成人高校招生考試考務工作細則》執行。為了加強對成人高考工作的督促檢查,考試期間,重慶市招委將向各區縣(自治縣)派出督考和巡考人員,深入考點指導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六)準考證
考生的《準考證》由市教育考試院統一印制,由各區縣(自治縣)招生考試機構于考試前一天發給考生本人;免試生不發準考證。
四、考試
考生須憑本人《身份證》(或《臨時身份證》)和市教育考試院統一制發的《準考證》參加考試。
(一)考試科目
⒈高起本
⑴文史類:語文、數學(文史類)、外語、史地四科;
⑵理工類:語文、數學(理工類)、外語、理化四科。
⒉高起專(含高職)
⑴文史類:語文、數學(文史類)、外語、公民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四科;
⑵理工類:語文、數學(理工類)、外語、公民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四科。
⒊高起本兼報高起專
⑴文史類:語文、數學(文史類)、外語、史地四科;
⑵理工類:語文、數學(理工類)、外語、理化四科。
⒋專升本
專升本統考科目為政治、英語和專業基礎課。專業基礎課根據各學科門類的特點設置8門(見附表一),由招生院校按專業的需要規定考生應試其中一門。
⒌高起本、高起專外語考試,分英、俄、日三個語種。
⒍招生院校對部分專業規定了專業測試或特殊要求,有關測試的科目、時間、地點,請考生留意報考專業的備注信息并咨詢招生學校。
(二)計分辦法
⒈所有考試科目滿分均為150分;
⒉報考高中起點藝術類的考生,其數學考試成績不計入投檔分,但要載入電子檔案,供招生院校錄取時參考;
⒊招生院校規定的專業測試科目計分辦法由測試院校確定,其成績不載入電子檔案,由測試院校存檔,供錄取時參考。
(三)考試時間
2010年全國各類成人高校招生統一考試于10月16、17日進行。高中起點本、專科各科考試時間為120分鐘;專升本各科考試時間為150分鐘。
考試具體時間安排按“2010年全國各類成人高校招生統一考試時間表”執行(見附表二)。
(四)考試命題
《公民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按《公民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復習指南》中的考試說明,由重慶市自主命題;其他考試科目按教育部2007年頒布的復習考試大綱的要求,由教育部統一命題。
(五)考務要求
為配合網上閱卷工作,試卷將全部采用便于機讀的模式制作為試題卷和答題卡,試題按書寫工具不同分為客觀題和主觀題兩類。要求是:客觀題用2B鉛筆填涂,主觀題用0.5mm黑色簽字筆在規定的題號及區域內書寫做答。
為了保證答題效果,市教育考試院將為考生準備標準文具,考生自愿購買,各區縣(自治縣)招生考試機構不得做出強制性購買的要求,凡訂購的考生在領《準考證》同時領取文具。
未訂購標準文具的考生,請按以上要求自備質量合格的文具。
五、評卷及成績發布
(一)評卷工作
今年,重慶市全國各類成人高校統一招生考試評卷工作實行全科目遠程網上評卷。評卷工作實行“重慶市招委領導,市教育考試院組織,指定高校承辦”的管理體制。
試卷掃描、卷庫管理、中心數據庫的維護和管理等工作,由市教育考試院負責。遠程網上評卷場的管理和評卷工作由重慶師范大學負責。
(二)成績發布
11月5日公布考生成績,各區縣(自治縣)招生考試機構打印“考生成績通知單”,考生憑《準考證》領取。
(三)分數復查
考生可申請分數復查,但不查卷。考生總分復查工作由市教育考試院負責組織。凡要求復查的考生,應于11月6日18:00前到區縣(自治縣)招生考試機構完善手續,區縣(自治縣)招生考試機構于11月7日18:00前將申請查分登記信息傳給市教育考試院。總分復查結果由區縣(自治縣)招生考試機構通知考生本人。
考生可通過市教育考試院網站(http://www.cqksy.cn/)和重慶招考信息網(http://www.cqzk.com.cn/)查詢成人高考成績。
(四)錄取分數線
11月5日,劃定各類錄取控制分數線,并向社會公布。
六、志愿填報
(一)志愿填報方式
志愿填報全部采用網上填報志愿。網址是:
(1)市教育考試院門戶網站(http://www.cqksy.cn);
(2)重慶招考信息網(http://www.cqzk.com.cn)。
(二)志愿填報時間
11月9日9:00至11月11日18:00.市教育考試院將網上公布《重慶市2010年全國各類成人高校在渝招生專業計劃》,以供考生選報。
(三)志愿設置
高中起點本科設置一個志愿,高中起點專科設置三個順序志愿,高起本和高起專志愿可以兼報。專科起點升本科設置三個順序志愿。
(四)志愿填報要點
考生可根據自己的成績和報考時采集的志愿意向,結合公布的各院校招生章程及其專業計劃等信息,科學合理地填報志愿。
考生在志愿填報系統的提示下有序填報志愿。考生可以維持“志愿意向”(但需按系統要求填報);也可以改報其他學校(但必須符合相關規則,系統將自動檢查)。
凡未填報志愿的考生,視為放棄錄取。
各區縣(自治縣)招生考試機構、在渝招生成人高校及其函授站要加強對考生填報志愿的組織引導,高度重視,做好各項準備,落實志愿填報相關咨詢,提供一切條件確保網上填報志愿工作的順利進行。
七、錄取辦法
成人高等學校在渝招生錄取工作由市招委、市教委領導,市教育考試院具體實施。實行計算機遠程網上錄取。各招生學校要提高認識、顧全大局、做好準備、積極配合、全力支持,確保網上錄取工作的順利進行。
各高校在渝招生實行“學校負責、教育考試院監督”的錄取體制。即符合報考條件、成績達到專業控制分數線并符合學校調檔要求的考生,招生院校根據“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的原則,是否錄取以及所錄取的專業由學校自行確定,同時招生學校負責對未錄取考生進行解釋和處理遺留問題。錄取將嚴格執行各科類專業錄取控制分數線。重慶市教委和市教育考試院負責監督檢查學校執行國家招生政策、招生計劃完成情況,糾正違反國家招生政策、規定的行為。同時,各招生學校要發揮本校紀檢、監察部門的作用,建立自我約束機制,加強自我監督。為落實教育部“陽光招生”要求,市教育考試院在錄取期間將及時向社會公布錄取相關情況。
成人高校專科計劃調檔比例一般控制在本校在渝招生計劃數的105%左右。若有特殊要求,由招生學校提出書面報告,經重慶市2010年全國成人高校招生錄取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錄取領導小組)審核同意后方可調整。
招生院校自行選擇合適的地點,通過網絡下載或上傳考生電子檔案,準確、高效地完成錄取工作。錄取的全部過程將由計算機記錄并存儲,可以對考生的電子檔案進行檢索或查詢。
(一)錄取準備和實施
⒈分數線的劃定將以各類招生計劃數、有效生源數和錄取比例為主要依據。其中,高中起點藝術類、體育類專業的錄取控制分數線不得低于高中起點文、理類錄取控制分數線的70%。
⒉錄取工作安排在11月中、下旬進行,具體時間將在《重慶市2010年全國各類成人高校在渝招生網上錄取實施辦法》中通知。
(二)照顧錄取政策
⒈獲得“全國勞動模范”、“全國先進工作者”稱號,“全國‘五一’勞動獎章”獲得者,經本人申請,市教育考試院審核,招生學校同意,可免試入學。
⒉奧運會、世界杯賽和世界錦標賽的奧運會項目前八名獲得者、非奧運會項目前六名獲得者;亞運會、亞洲杯賽和亞洲錦標賽的奧運會項目前六名獲得者、非奧運會項目前三名獲得者;全運會、全國錦標賽和全國冠軍賽的奧運會項目前三名獲得者、非奧運會項目冠軍獲得者。上述運動員經本人申請并出具省級體育行政部門審核的《優秀運動員申請免試進入成人高等學校學習推薦表》(國家體育總局監制),市教育考試院審核,招生學校同意,可免試入學。
⒊按照教育部《普通高職(專科)畢業生服義務兵役退役和“下基層”服務期滿后接受成人本科教育招生辦法(試行)》(教學廳〔2009〕6號文附件2)的要求,普通高職(專科)畢業生服義務兵役退役和“下基層”服務期滿后,經本人提出申請,憑身份證、普通高職(專科)畢業證、士兵退役證或相關項目考核合格證,經市教育考試院審核,招生學校同意,可免試進入成人高校專升本學歷教育。
⒋運動健將和武術項目武英級運動員稱號獲得者(須經省級體育行政部門審核并出具運動成績證明),可以在考生考試成績基礎上增加50分投檔(一級運動員稱號獲得者為30分),是否錄取由招生學校確定。
⒌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考生,可以在考生考試成績基礎上增加20分投檔,是否錄取由招生學校確定。
⑴獲得地市級以上(含地市級)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及各省(區、市)廳、局系統,國家特大型企業授予的勞動模范、先進生產(工作)者及科技進步(成果)獎獲得者;
⑵獲得省級工、青、婦等組織授予“五一勞動獎章”、“新長征突擊手”、“三八紅旗手”稱號者;
⑶解放軍、武警部隊、公安干警榮立個人三等功以上者;
⑷國防科技工業三線企業單位(地處地級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除外)獲得企業表彰的先進生產(工作)者;
⑸年滿25周歲以上人員(1985年12月31日前出生);
⑹貧困區縣(自治縣)考生、少數民族聚居區的少數民族考生;
⑺歸僑、歸僑子女、華僑子女、臺灣省籍考生;
⑻烈士子女、烈士配偶。
⒍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考生,可以在考生考試成績基礎上增加10分投檔,是否錄取由招生學校確定。
⑴自謀職業的城鎮退役士兵;
⑵散居內地的少數民族考生;
⑶三峽庫區搬遷移民考生。
符合且申辦上述照顧政策的考生,須于報名確認時,交驗相應的照顧證明材料原始證件及復印件(自謀職業的城鎮退役士兵憑省級民政部門頒發的《自謀職業證》)。
凡申報照顧錄取的考生,必須在報名時到區縣(自治縣)招生考試機構辦理相關手續;申報者及其申報照顧項目將在市教育考試院網站、區縣(自治縣)招生考試機構公示欄及考區考點公示欄進行三級公示。
符合上述兩項或以上照顧政策的考生,最多只能享受其中分值最高一項照顧政策,不得累加。
(三)降分錄取
⒈對于農、林、水利、地質、礦業、測繪、遠洋運輸、社會福利等類專業,以及專升本、高起本的公安、監所、勞教類專業,可對填報其志愿的考生降分向招生學校投檔,降分幅度不超過20分。
⒉招生學校在錄取控制分數線上不能完成招生計劃或開班不足時,由學校提出申請,經錄取領導小組同意,可適當降分向招生學校投檔,降分幅度不超過20分。
以上兩項降分不得累加。
(四)錄取數據及錄取名冊
市教育考試院、各在渝招生成人高校要準確核對和妥善保管招生錄取階段的所有數據及相關文件資料。錄取新生名單由招生院校提出,報錄取領導小組審核。錄取結束后,市教育考試院要向教育部報送錄取新生數據,并向招生院校提供2010年錄取新生名冊及錄取新生數據。招生院校必須按市教育考試院提供的錄取名冊發放錄取通知書。
考生可通過市教育考試院門戶網站(http://www.cqksy.cn)和重慶招考信息網(http://www.cqzk.com.cn)免費查詢錄取信息。
(五)新生復查
新生入學后,招生學校要對已報到新生進行全面復查。對其中不符合條件或弄虛作假、違紀舞弊者,應取消其入學資格,并報市教育考試院備案。
八、招生經費
招生經費根據渝價(2000)113號、渝價(2002)165號、渝價(2004)636號文件中的有關規定執行。
(一)每位應試考生繳納報名考試費140元;免試生繳納報名費50元(含電子攝像及制作電子檔案)。
(二)每錄取一名新生,由招生學校向重慶市教育考試院繳納招生經費60元。
九、加強領導、規范管理,確保考試安全
(一)完善制度,維護公平
各區縣(自治縣)招委、教委和招生考試機構要進一步深入貫徹落實教育部、中宣部、公安部、監察部、信息產業部、國家保密局、武警總部等七部門《關于全面加強教育考試環境綜合整治工作的通知》(教學〔2004〕15號)文件精神,加強各部門協調配合,制定切實有效的考試實施方案及重大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完善制度和措施,加大工作力度,確保考試安全順利進行,維護成人高考的公平和秩序。
(二)嚴厲防范和打擊群體性舞弊和利用無線電設備作弊行為
各區縣(自治縣)招委、教委和招生考試機構要加強考風考紀宣傳教育,營造“遵章守紀光榮,違紀舞弊可恥”的考試氛圍,要嚴格按照《教育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關于加強非法在國家教育統一考試中作弊等行為的通知》(教學〔2008〕8號)和《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考務工作規定》(教考試〔2009〕2號附件)等文件精神要求,在當地黨委和政府的統一領導下,結合本區縣(自治縣)實際情況,與無線電管理部門和公安機關密切配合,制訂相關的工作方案,加強防范和嚴厲打擊大規模、有組織、有預謀群體性作弊和利用無線電設備作弊行為,切實維護成人高考的公平與公正,促進良好考風考紀的形成。
(三)采取多種措施防范替考和冒名頂替上學
各區縣(自治縣)招生考試機構要在報名階段杜絕考生持假身份證報考的現象,要現場準確采集考生電子照片。考試階段要認真對照核查考生的身份證和準考證;錄取工作結束后,各成人高校要將錄取通知書直接寄送考生本人,不得由他人轉交。各高校在新生入學報到時要使用網上錄取考生電子檔案信息核查報到新生的身份證和錄取通知書。
(四)建立和完善成人高考考生誠信檔案
要按照教育部《關于進一步改進和加強國家教育考試工作的幾點意見》(教考試〔2007〕3 號)文件的要求,建立和完善成人高考考生誠信檔案,并向社會和考生廣泛宣傳誠信檔案的意義和作用,促進誠信考試良好社會風尚的形成,并由市教育考試院及時向國家教育考試誠信檔案平臺報送考生誠信信息,以供招生學校和用人單位查詢。
(五)加大信息公開力度,建立和完善重要事項告知制度
要繼續完善信息公開的工作體系,對考生應知曉的招生政策、報名資格、考試辦法、錄取規則以及成人高校辦學資格、辦學類型、錄取結果和學費標準等信息,應全面、準確、及時向考生公布;對于可能影響考生考試和錄取的重要事項應在報名階段向考生書面告知,并由考生簽字確認,告知內容主要包括:考試違紀作弊處理規定,考生誠信檔案的記入和使用,被錄取的專升本考生入學報到時必須出具經教育部審定核準的國民教育系列高等學校、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機構頒發的專科畢業證書或以上證書,否則不予新生學籍電子注冊并將被取消入學資格等。
附表一:
專科起點升本科各學科門類考試科目設置一覽表
報考學科門類以及一級學科 | 統一命題考試科目 | 專業課 | |
公共課 | 專業基礎課 | ||
哲學、文學(藝術類除外)、歷史學以及中醫學類(一級學科) | 政治 英語 | 大學語文 | 由 招 生 院 校 自 定 |
藝術類(一級學科) | 藝術概論 | ||
工學、理學(生物科學類、地理科學類、環境科學類、心理學類等四個一級學科除外) | 高等數學(一) | ||
經濟學、管理學以及職業教育類、生物科學類、地理科學類、環境科學類、心理學類、藥學類等六個一級學科 | 高等數學(二) | ||
法學 | 民法 | ||
教育學、體育學(職業教育類一級學科除外) | 教育理論 | ||
農學 | 生態學基礎 | ||
醫學(中醫學類、藥學類等兩個一級學科除外) | 醫學綜合 |
附表二:
2010年全國成人高校招生統一考試時間表
一、高中起點升本、專科考試時間表
日期時間 | 10月16日 | 10月17日 |
9:00-11:00 | 語文 | 外語 |
14:30-16:30 | 數學(文科)數學(理科) | 史地(高起本文科)理化(高起本理科)公民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 |
二、專科起點升本科考試時間表
日期時間 | 10月16日 | 10月17日 | |
9:00-11:30 | 政治 | 大學語文藝術概論高等數學(一)高等數學(二)民法教育理論生態學基礎醫學綜合 | 考生根據報考的專業考一門 |
14:30-17:00 | 外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