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按照教育部文件要求,2010年我省將嚴格執行國家對各招生學校下達的招生計劃。
二、錄取前,省招考辦要利用現代技術手段對考生考試資格、錄取資格進行核查審定,對考試違規、填報信息不實考生做出處理,保證錄取質量。
三、2010年我省成人高校招生實行計算機遠程廣域網形式錄取。錄取工作實行“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錄取體制,即在符合成人高校招生報名條件、考試成績達到投檔分數線的考生中,由招生學校根據“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的原則,決定考生錄取與否和錄取專業,同時負責對遺留問題的處理。省招考辦對招生學校的錄取名單進行審核,對其錄取工作予以監督,對不符合招生政策的情況予以糾正。
四、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根據考生統考科目的成績和招生計劃數按考試科類劃定。其中高起本、高起專藝術類(除史論、編導專業外)和體育類各專業的最低控制分數線不得低于相應層次和科類的最低控制分數線的70%,高起本、高起專藝術類考生的數學成績不計入總分。
對有專業課加試的學校,省招考辦根據加試合格考生名單向學校投檔,招生學校按統考的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其中藝術類和體育類專業在考生文化課符合要求的基礎上,原則上按加試專業課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高起專的公安類成人高校的全部專業、醫學(藥學類除外)專業如上線生源不足可適當降低最低控制分數線,但投檔分數不得低于同科類高起專最低控制分數線的70%。
五、對學?;驅I合格生源不足獨立開班的將不予錄取,合格考生調劑到其他學校的相同或相近專業錄取。
六、《新生入學通知書》由省招考辦統一制作,由招生學校加蓋學校公章后向新生發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