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高起本、高起專體育類專業術科加試由招生學校負責。
2、高等藝術類院校藝術專業和經教育部批準單獨加試的部屬院校藝術類專業的術科加試,由招生院校組織。
3、報考非藝術院校藝術類專業的考生,術科加試由省招辦統一組織。美術、工藝美術、藝術設計專業術科加試地點設在鄭州輕工業學院;音樂專業術科加試地點設在鄭州大學。有關成人高等學校招生藝術類專業術科加試的《加試須知》和《考試說明》將在河南省招生辦公室網站上公布。
4、其它專業如需加試,招生學校應在省招辦向社會公布的《2010年河南省成人高等學校招生專業目錄》中注明加試時間和地點。
5、加試成績和加試合格考生名單應于10月底前按省招辦通知要求在網上報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