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考生請在10月16日上午8時進入考場,進行計算機網上評卷的培訓。
(三)考生考前必須認真閱讀考場規則及違紀舞弊處理辦法,嚴格遵守考試有關規定。
(四)考生拿到試卷后,應首先核對試卷科目、試題頁數,檢查有無白頁、漏印現象。檢查、核對無誤后將自己的姓名、考號、考生序號填好才可以進行答卷。“考生序號”指考號末兩位數字,在試卷卷首。
(五)答客觀題前應先將姓名、考號在答題卡上填涂好,然后用2B鉛筆在答題卡上填涂。在客觀題試卷或草紙上答題無效。
(六)除答題卡要求用2B鉛筆填涂外,其他試卷一律不準用鉛筆答卷。考生一定不要用鉛筆在主觀題試卷上答卷,否則按違紀處理。
(七)凡報考專科起點升本科、高中起點本、高職(高專)專科藝術、體育類各專業的考生,均須按指定時間和地點參加由招生學校組織的專業課及術科加試,其加試時間由招生學校確定,未注明時間、地點的,應與招生學校聯系,以免誤考。
(八)凡符合照顧錄取條件的考生,須經市招考辦審驗合格后方可辦理報名手續。
(九)報考專升本的考生,入學報到時必須持有經教育部審定核準的國民教育系列高等學校、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機構頒發的專科畢業證書或以上證書,否則不能進行新生學籍電子注冊并將被取消入學資格。
(十)考生必須認真填寫聯系電話、詳細通信地址及郵政編碼,以便學校發放錄取通知書(如出現填寫錯誤,后果自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