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教育部發布的“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招生辦法”,報考藝術類專業的考生,可兼報除提前錄取批次外的其他批次非藝術類專業。
據悉,報考藝術類專業的考生要參加本省組織的普通高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文化課考試)以及專業考試。藝術類專業考試分為省級招辦統一組織的專業考試和招生學校組織的專業考試兩種形式。考生所報考專業涉及省級統考的,考生須參加省級統考。
獲得省級統考合格證或校考合格證的考生方可填報相關藝術院校(專業)志愿。如果招生學校在省級統考合格生源范圍內再行組織校考,則考生要在獲得省級統考合格證的基礎上再獲得校考合格證。未獲得省級統考合格證的考生不得填報以省級統考成績作為錄取依據的藝術院校(專業)志愿。考生填報的藝術類院校(專業)志愿以其戶籍及報名所在地省級招辦統一組織考生填報的志愿信息為準。
獨立設置本科藝術院校可自行劃定本校藝術類本科專業分數線和文化考試錄取控制分數線。獨立設置本科藝術院校的藝術類專科專業及其他高校所有藝術類專業擬錄取的考生,其文化課成績必須達到生源所在地省級招辦劃定的相應錄取控制分數線。
教育部要求,各省級招辦劃定的藝術類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不應低于本省(自治區、直轄市)確定的第二批次普通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的60%,藝術類高職(專科)錄取控制分數線一般不應低于本省確定的高職(專科)批次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的70%。
藝術類本科專業安排在各省普通本科第一批次錄取前錄取;藝術類高職(專科)專業安排在各省本科各批次錄取結束后、普通高職(專科)第一批次錄取前錄取。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時,招生學校不得拒錄符合本校錄取要求的非第一志愿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