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報名條件
(一)符合下列條件的人員,可以申請報名: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或具有同等學力;
3.身體健康。
(二)下列人員不得報名:
1.具有高等學歷教育資格的高等學校的在校生;
2.高級中等教育學校非應屆畢業的在校生;
3.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非應屆畢業年份以弄虛作假手段報名并違規參加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以下簡稱全國統考)的應屆畢業生;
4.在上一年度參加全國統考中利用通訊工具作弊、由他人代替考試或代替他人考試等被認定為考試作弊行為情節嚴重的考生;
5.因觸犯刑法已被有關部門采取強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根據省招委、省教育廳、省公安廳《轉發教育部辦公廳 公安部辦公廳關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考生報名資格審查工作的通知》(皖招委〔2005〕18號),2012年凡在安徽省常住戶口和學籍不滿3年者(指轉入安徽省到報考當年的9月1日。跟隨父親或母親戶口遷入安徽省和本人軍轉安置、工作調動等正常轉戶者除外)不得在安徽省報考。
二、報名時間
2012年普通高考報名分兩個時間段:2011年11月15-17日,藝術類考生參加高考文化課報名和美術、音樂專業課省統考報名(其中15-16日應屆畢業生報名,17日非應屆考生報名);2011年12月6-12日,除藝術類之外的所有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報名(其中6-9日應屆畢業生報名,10-12日非應屆考生報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