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術、音樂強化省統考成績,報考美院不再零門檻
●省外藝校定點定時設考,否則成績不認可
●藝考生趕考“四個時間段”
2007年我省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招生專業考試有重大變動。昨天,省教育考試院發布了最新消息,凡報考納入省美術類專業統考的普通高校美術類專業的浙江考生,均要參加全省統一組織的美術類專業考試,若院校還需單獨組織專業校考,則其考生限定于已取得省統考合格證書者范圍之內;凡報考我省普通高校音樂學專業或音樂表演專業及認可我省專業考試成績的省外院校音樂類專業的考生,須參加全省統一組織的音樂類相關專業的考試。
我省專業統考未涉及的專業,由有關學校組織校考。
文化課報名:1月7日至9日
我省報考納入省藝術類專業統考的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的考生,先進行文化考試報名,然后進行專業考試報名。
文化考試報名時間統一為2007年1月7日至9日。
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須本人憑學校或單位(街道辦事處、鄉政府)的學力證明或介紹信、身份證(或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附有同底照片的身份證明),到當地縣(市、區)高校招生辦公室(考試院、考試中心)辦理參加全國普通高校文化課統一考試報名,并領取由當地招生考試機構簽發的《浙江省2007年高校藝術類專業科考試報考證》。
省美術類統考:1月16日至17日報名
1月28日考素描、色彩
2007年1月16日至17日:參加美術類統考的考生持《報考證》和身份證,于上午8:30至下午4:00到集中設在浙江工業大學或杭州師范學院的有關院校(考點)報名點辦理專業考試報名,亦可直接到本省考點院校報名、交費。
省教育考試院在全省確定了13個省美術類統考考點:浙江工業大學、浙江師范大學、寧波大學、浙江林學院、溫州大學、麗水學院、浙江樹人大學、浙江工商大學、浙江理工大學、浙江科技學院、杭州師范學院、紹興文理學院、浙江教育學院。
考生可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選擇考點辦理報名手續,考生選擇的考點只是參加專業考試的地點,與填報志愿無關。
省教育考試院提醒考生:1.各院校(考點)不接受函報。2.考生須在2007年1月27日持《報考證》、身份證到辦理過報名手續的考點(院校)領取《準考證》并熟悉了解考場規則和考場編排。
省美術類統考時間:2007年1月28日,考試科目設素描、色彩兩門,總分為100分,其中素描50%、色彩50%。
1月28日上午8:30—11:30考素描,下午13:30~16:30考色彩。
據悉,中國美院等少數院校還將面向取得省統考合格證書范圍之內的考生,單獨組織專業校考,報名和考試時間將在明年3月初進行。
省音樂類統考:1月7日至9日報名
3月15日至22日考試
音樂學考生于2007年1月7日~9日在當地招生考試機構辦理文化考試報名后,憑《報考證》和身份證繼續辦理音樂學專業考試報名手續,并按規定交納報名考務費,領取音樂學專業考試的《準考證》。
音樂學專業的考試科目為視唱聽音、聲樂、器樂。專業考試時間為2007年3月15日~3月22日,考點待定。
報考音樂表演專業的考生,須先報名參加省音樂學專業考試,且其器樂科目或聲樂科目的考試成績達到省統一劃定的分數線。
音樂表演專業的考試科目為器樂或聲樂、視唱聽音,考試時間2007年4月5日~10日。音樂表演專業報名、考試具體時間、地點、批次安排,考生可于4月1日左右到當地招辦考試部門了解。
考生在考試前一天,持《報考證》和音樂學專業考試成績單,直接到考點報名,并按規定交納報名考務費,同時了解有關考試編組情況。
聲樂或器樂上線的考生只能選報上線的科目,兩個科目均上線的考生可選報其中一個科目,亦可兼報兩個科目;選報器樂科目考生的考試樂器須與參加音樂學專業考試樂器相同。器樂和聲樂科目分數線在省音樂學專業考試結束后一周公布。音樂學專業考試成績由考點寄發給考生。
其他類別:成績如何認定
省教育考試院委托浙江理工大學組織時裝表演與營銷專業、杭州師范學院組織舞蹈(學)表演專業、浙江傳媒學院組織廣播影視(表演)類專業、浙江育英職業技術學院組織空中乘務專業等專業考試。
由省教育考試院直接組織和委托高校組織的專業考試成績均屬省考成績。所有高校的藝術類高職(專科)專業及民辦高校、獨立學院藝術類本科專業均直接使用省考成績,學校一律不再組織校考;其他本科院校的藝術類本科專業可直接使用省統考成績,也可根據有關規定組織校考。
外省藝校
非美術類設考:1月26日至2月15日
美術類設考:2月26日至3月31日
除報經省教育考試院備案的省外獨立設置的藝術院校和經省教育考試院同意設點組織校考的省外本科院校外,其他省外院校一律不得在我省組織校考。浙江理工大學和杭州師范學院被確定為在我省招生考試的省外獨立設置的藝術院校和其他本科院校的專業考試考點,并由這兩所院校負責考務管理工作。
設點專業考試擬分兩個時間段進行。第一時間段為1月26日~2月15日,原則上安排音樂類、舞蹈(表演)類、編導、廣播影視(表演)類、書法等專業的設點專業考試;第二時間段為2月26日~3月31日,原則上安排美術類專業的設點專業考試。
省教育考試院于2007年1月20前,統一在浙江教育考試網上公布同意在我省設專業考試考點的省外院校及專業考試信息(網址:www.zjzs.net);未經省教育考試院同意擅自在我省設點組織專業考試的院校(專業),其考試結果我省不予承認。(通訊員 薛平 記者 王慧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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