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上海市教育考試院根據教育部關于印發《2006年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招生辦法》的通知,結合本市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招生的具體情況,制定了《2006年上海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招生實施辦法》(此辦法未涉及的內容,仍按《2006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及其他有關文件執行)。具體內容如下:
一、關于藝術類招生計劃和專業考試組織:
除教育部批準的31所獨立設置藝術院校外,其他所有在滬招生藝術類高職(專科)專業計劃必須安排分省計劃,不安排分省藝術類高職(專科)專業招生計劃的院校,不得在滬進行招生錄取。本科專業是否安排分省藝術專業招生計劃,由招生院校自行決定。
在滬招生美術類、表演類、編導類、音樂類藝術專業,凡是專業考試科目與市統一組織考試科目相同的,均須認可本市組織的藝術專業統一考試成績(教育部批準的31所獨立設置藝術院校除外,由學校自行組織專業考試,但也可使用市統考成績);對市統考未組織專業統一考試的專業,仍由各招生學校組織專業考試。
二、美術類、表演類、編導類、音樂類專業范圍和考試科目:
美術類、表演類、編導類、音樂類專業范圍:專業考試科目相同的專業(或學
校認為能被統考科目的內容所覆蓋的專業)。
美術類專業考試科目:色彩、素描、速寫三門。
表演類專業考試科目:臺詞、聲樂、形體、表演四門。
編導類專業考試科目:文藝常識、命題創作、影視劇評論寫作三門。
音樂類專業考試科目:聲樂、器樂、樂理、視唱練耳四門(報考音樂表演專業的聲樂除外,為器樂、樂理、視唱練耳三門)。
三、關于藝術類考試的報名
1、報名條件:符合《2006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確定的報考條件者均可報考。
2、統考專業考試報名辦法:凡報考本市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的考生,須于1 月2日至12日每天上午8:30—21:00在網上(網址:http://www.edelwisc.com)進行
文化考試報名的同時,對藝術專業中實行市統一專業考試科目考試的藝術專業進行網上報名(美術類考生須同時在網上選定專業考試試區);1月18日至21日按規定先到有關區、縣高校招生辦公室辦理文化考試報名信息確認(在職職工在單位所在地、往屆生在戶口所在地、應屆高中畢業生和應屆中專、職校、技校畢業生在學籍所在地的區、縣高校招生辦公室辦理網上報名信息確認手續),取得14位報名號;在網上已報名參加市統考科目考試的藝術專業報考考生再須在1月24-25日到有關考試試區確認信息(美術類考生到本人在網上選定的一個專業考試試區確認信息)。
3、非統考專業考試報名辦法:凡報考本市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非統一專業考試的考生,專業考試報名時間和專業考試時間安排,見各招生院校招生簡章。專業考試報名時,須持本人身份證或戶籍證明和2006年高考報名號(同樣須于1 月2日至12日在網上進行文化考試報名,1月18日至21日到報名區、縣高校招生辦公室進行現場報名信息確認取得14位報名號)、報名費、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一寸照片數張(報一所學校需三張)直接到院校所設的報名點報名。
4、藝術類專業全市統一考試的報名信息確認時間和辦法:考生必須于1 月24日-- 25日上午9:00至下午4:00到選定的試區現場確認報名信息并交費,確認時須帶好身份證和2006年高考報名號、報名費,過時作自動放棄。
(1)美術類專業統考的6個試區為:上海大學(上大路99號),上海理工大學(軍工路516號),上海師范大學(桂林路100號),第二工業大學(浦東金橋金海路2360號),上海商學院(中山西路2271號)和上海行健職業學院(原平路55號)。
(2)表演類專業統考試區:上海戲劇學院(華山路630號)。
(3)編導類專業統考試區為:上海大學(上大路99號)。
(4)音樂類專業統考試區為:上海音樂學院(汾陽路20號)。
2006年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招生,網上咨詢時間為2005年12月30 日。
5、華僑及港澳、臺灣省籍青年考生報名辦法:可向我駐所在國(地區)領館或有關機構提出申請,經批準直接到普通高等學校聯合招生辦公室(設在廣東省招生辦公室)、福建省廈門市高校招生辦公室、上海市高校招生辦公室、香港考試局、澳門中國旅行社等地報名,參加另外單獨命題的統一高考,達到規定錄取分數線后,到所報院校參加專業考試。
四、關于藝術院校(系科)招生考試:
高等藝術院校(系科)的招生考試為專業考試和文化考試兩部分。
1、專業考試:
分為市統考和非市統考兩種。
(1)市統考專業美術類專業考試時間為 2月18—19 日,表演類專業考試時間為3 月25—26 日,編導專業考試時間為3月4—5 日,音樂類專業考試時間為 2月25—26 日。
市統考的專業考試由市教育考試院統一組織報名、統一命題、統一考試、統一評分標準、統一閱卷、統一處理成績、統一發放成績、統一劃線、統一復核成績。
市統考的專業考試成績由市教育考試院通過統考閱卷處統一發放并通知考生所在區、縣高校招生辦公室。
除教育部批準的31所獨立設置的藝術院校外,其他在滬招收本科藝術專業的院校,凡是其專業考試科目為市統考專業的應認可市統考的專業考試成績,也可在市統考合格的生源中再自行組織專業考試。
(2)非市統考專業考試的時間、科目均由招生院校確定,具體詳見招生院校公布的招生簡章,專業考試命題和評卷工作在招生院校的招生領導小組領導下進行,并將招生簡章、考試組織所在地點報市高招辦備案。
非市統考專業招生院校務必在 4月15 日前,將寄發《填報志愿通知單》的考生名單及專業考試成績交送考生所在區、縣高校招生辦公室和市高校招生辦公室(考生成績按網上錄取的數據庫形式上報),同時將專業考試成績通知考生本人。
2、文化考試:參加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統一文化考試。報考本科的文史類考試科目為: 語文、數學、外語、綜合(文科適用)、政治或歷史或地理;理工類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外語、綜合(理科適用)、物理或化學或生物。單報高職(專科)院校或本科院校高職(專科)專業的考生,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均可不考。根據教育部規定,自2006年開始,所有藝術類考生數學成績全部計入文化考試成績總分。文化考試日期為6月7日、8日、9日。
五、關于志愿填報:
根據教育部規定,對本科專業招生(系科)(包括外省藝術院校在滬招生院校)按招生計劃數一定比例劃定市統考專業成績考試合格本科控制線,達到專業考試成績合格本科控制線的考生方可填報藝術本科院校志愿。其他高職(專科)專業招生(系科)不劃專業考試成績合格控制線。在發放市統考專業考試成績時,還將向每位考生提供考生在全市專業考試成績的排名,以及全市專業成績分段頻數表,供考生填報志愿時參考。
凡報考本科專業及考試合格的考生和報考高職(專科)專業的考生,于5月上旬持有
關證件和《填報志愿通知單》到有關區、縣高校招生辦公室填寫《2006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志愿表》
六、關于錄取:
市高校招生辦公室于7月初將考生的高考成績連同有市統考的專業考試成績及本市藝術類招生錄取要求,通過數據庫的形式提供給考生第一志愿報考學校。
藝術類本科專業在軍事院校錄取前錄取。兼報非藝術類普通高校的考生,藝術類院校落選后可以再參加普通高校的錄取。由于錄取的時間限制,根據教育部統一要求,報考外省藝術院校的本、專科考生,同一時間投檔,同一時間錄取結束。所以,無論考生一志愿報考外省市藝術院校還是本市藝術院校,二志愿及以下志愿再報考外省市其它藝術院校的考生不再投檔。
本市院校高職(專科)藝術類專業在高職(專科)批前錄取。凡兼報普通高校的,先參加普通高校本科批錄取,普通高校本科批落選的,再參加本市院校高職(專科)藝術類錄取,高職(專科)藝術類落選的,還可參加非藝術類普通高校高職(專科)批錄取。
藝術類錄取時,31所獨立設置的藝術院校可在專業考試達到本校要求的考生中,自行確定文化考試錄取控制分數線,并報上海市高招辦備案,其他藝術類院校(系科)文化考試錄取控制線不低于本市確定的一般本科和高職(專科)院校文化考試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的60%。按照教育部新頒布的藝術院校招生辦法,史論、編導專業不再單獨劃線。
錄取工作由招生院校負責,招生院校在規定時間內,在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上確定錄取新生名單。各招生院校必須以德、智、體全面考核、擇優錄取為原則,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體檢合格,專業和文化成績達到分數線的情況下,從高分到低分,并注意相關科目成績,參照考生所報志愿順序(先本科后專科),公正、公平擇優錄取。錄取結束后,市高校招生辦公室根據學校錄取名單,打印新生錄取名冊。
凡文化考試成績未達到最低錄取控制線的考生,根據原國家教委教監廳[1995]6號文件的精神,不再特批降分錄取。